对于拘留期限长达36日的计算方法,通常起算日期为公安机关正式下达拘留指令的当天,此后每过去一天即进行一次累加,直至达到法定的36天上限。然而,必须明确指出的是,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限制在了30日内,再加上检察院审查并批准逮捕的时间长度为7天,因此总计最长拘留期也仅有37天。若在此期间内,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则该名犯罪嫌疑人将会继续被羁押,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反之,倘若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便应在接获相关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检察院。至于具体的释放日期,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状况以及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