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捕的执行并未严格遵循固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而更多地是根据案情的发展和侦查过程的推进来灵活处理。一旦警方立案启动了案件的侦查程序,他们会着手进行调查取证。直到所有的侦查工作完成之后,若警方判定犯罪嫌疑人确实必须被实施逮捕,便会依法请求司法机关——也就是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收到相关申请之后,他们有七个工作日的时间来核定此举是否适宜,然后会给出明确的批捕与否的决定。然而,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所掌握证据的充足性等多重因素都可能对上述批捕审核的时限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当某一环节的证据存在缺失时,检察院有可能将该案件退回到警方手中要求其进行进一步的补充调查取证,这样一来,整个审批流程的时间就会相应地被拉长。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警方立案后的审查批捕时间并无固定的标准可言,而是需要结合各种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