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所规定的父母对于子女的扶养义务,多数会止于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的那一刻。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之后他们就可以完全置身事外了。通常情况下,十八周岁被认为是一个人成年的标志,意味着孩子们应该开始尝试独立生活了。但是,如果孩子在二十岁时仍然在接受高中或以下等级的教育,又或者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其难以独立生存下去(比如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那么此时父母仍然可能需要在某种程度上继续承担起相应的抚养义务。若二十岁的男孩能够保持身心健康、具有工作劳动能力并有独立生活的能力,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父母确实可以不必再承担抚养责任了。不过,就情感和道义的角度来说,当孩子在生活中面临困难之时,父母适当提供帮助与援助,无疑也是极为普遍且值得我们倡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