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未满法定成年年龄人群的案件,自案件材料抵达检察机关至审判法庭展开公开审理的整个过程所耗费的时间期限并无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检察机关将在接收到案件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对其进行审查与判断,然而对于案情重大且复杂的个案而言,这一期限可依实际需要予以适当延长,每次最多可延长十五天的时间。当相关案件经由检察机关全面审查之后,需要移送法院办理公诉手续。在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件后,会依据各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自身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开庭审理的时间。特别是关于涉及未满法定成年年龄人群的被告方案件,需始终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导方针,并且要始终坚持教育手段的优先使用、刑罚手段的从轻处理的原则。同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对于这些群体还会实施一系列针对其特殊性的特别保障措施,例如对逮捕性的强制措施实行更为严格的限制、为他们指派辩护律师等等。至于具体的开庭审理时间,则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才能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