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到期解除是否需要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那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合同到期解除是否需要补偿,关键要看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