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没签合同的这7天,并不一定就属于试用期。要是双方特意约定了试用期,并且这7天处在约定的试用期期间内,那这7天就可以被看作是试用期的范畴。可要是没有明确地约定试用期,仅仅因为没签合同就认定这7天是试用期,那可就没有法律依据。从法律层面去考量,试用期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当中明确约定的,主要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相互了解彼此,考察对方是否满足工作的要求等。要是仅仅凭借没签合同的这7天就认定为试用期,很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因为这明显不符合劳动合同所要求的法定形式。倘若双方对这7天的性质产生了争议,那就得依据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判断,像双方之前有没有口头约定,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安排是怎样的等这些方面。总之,可不能随随便便地就把没签合同的7天全都认定为试用期,得综合各种因素去谨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