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周岁以上员工可以辞退,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以下是不同情况的分析:
合法辞退的情形
员工存在过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与员工的年龄无关。
员工非因工伤或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工作:若员工非因工伤或患病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特殊保护的情形
如果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公司不得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员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会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