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辞退工资计算通常遵循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一原则,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如上述劳动者月工资 5000 元,工作 3 年,合法辞退支付 3×5000 = 15000 元。
2、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需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进行赔偿,如上述情况则需支付 2×15000 = 30000 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