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兄弟作为股东,一般不必然承担连带责任,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1. 有限责任公司情形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在此种正常情况下,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履行责任,不会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兄弟二人按各自认缴出资额履行出资义务后,通常只需承担相应出资部分的责任。
2. 若出现特定违法违规行为,则股东可能需担连带责任。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包括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抽逃出资等行为时,债权人可请求股东担连带责任。
建议兄弟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运营,避免出现可能导致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保障公司和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