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析产纠纷在开庭次数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
一般来说,仅仅一次开庭往往不太可能完全把问题给解决掉。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案件的事实特别简单明了,而且证据也很充足,那一次开庭说不定就能把案子给审结。双方在法庭上把各自的意见都充分地陈述出来,再把证据好好地质证一下,法庭就可以当场作出判决。
2、要是案件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的财产数额很大,争议也很大,或者双方对事实的认定有分歧,那可能就需要多次开庭。每次开庭主要就是为了能更深入地查明事实,组织双方进行辩论,还有交换证据之类的,这样就能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准确的处理。
具体到底要开几次庭,得根据案件实际的进展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