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要是把财产转到父母名下,这很可能就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在离婚打官司的时候,如果一方有这样的行为,那另一方就能说这个财产其实是夫妻共同的,得重新分一分。
按照《民法典》的要求,夫妻当中的一方要是藏着、转移、变卖、弄坏或者挥霍夫妻共同的财产,又或者伪造夫妻共同的债务,想侵占对方的财产,在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对这一方就能少分或者不分。等离婚之后,另一方要是发现了前面说的这些行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再把夫妻共同的财产分一分。
因此,离婚前转移财产可得小心,要是被认定成恶意转移,那可就麻烦,搞不好还得吃亏。最好在离婚之前,跟配偶好好地沟通一下财产的事儿,或者通过合法的途径把财产给分好,这样就能避免没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