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弃家庭成员在离婚案件中确实是重要考量因素。法律规定一方有此行为,另一方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这能保障无过错方的权益。例如,夫妻关系中,一方长期不承担对配偶的经济供养责任,就可能构成遗弃。
2、遗弃行为具体表现为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等义务却拒绝履行,像对子女不进行生活照料,对老人不管不顾等。在离婚诉讼中,受害方要积极收集证据,如找证人证明对方的遗弃行为,提供医疗记录显示对方对家庭成员未尽照料义务,或者保留相关聊天记录等能说明问题的材料。法院会依据这些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认定为遗弃行为,进而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作出公正判决,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