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的时候,通常来讲,要是一方想要让对方把已经给出去的生活费返还回来,这是比较难获得支持的。这是因为同居关系跟婚姻关系不一样,法律在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时规定得相对没那么多。
具体而言,分以下两种情况:
1、要是双方清清楚楚地约定了生活费该怎么给,或者给钱的那一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给生活费是因为有借贷之类的特殊法律关系,那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让对方把钱还回来。
2、可要是没有上述情况,只是单纯因为是同居关系,就想要对方返还生活费,一般是很难得到法律认可的。因为同居期间的生活费用支出,大多是基于双方一起生活的这个目的,带有一定的互相帮助和消费的性质。
所以,到底能不能要回同居期间的生活费,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