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资料员即便未签劳务合同,也能够讨薪。这是因为劳动关系认定并非仅依据书面劳务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1. 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作证等都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资料员要注意妥善收集和保存。
2. 优先协商解决。资料员可主动与工地负责人沟通协商,清晰表明自身诉求,要求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
3. 寻求官方帮助。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维护自身权益;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时务必提供充分证据,如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工资数额等相关情况。
只要资料员能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就有权讨回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