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后男方不同意离婚,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审理判决。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离;未达离婚标准则判不离。只有判决生效后才算离婚,无需再办离婚证,此期间双方仍为夫妻关系。
2、整个过程需遵循诉讼程序规定要求,具体时间受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