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兄弟姐妹财产纠纷中,一般不会主动去查夫妻账户,这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家庭关系的稳定。只有在涉及到特定财产且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时,才可能进行调查。例如,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就可能需要对夫妻账户进行审查,以确定遗产的范围和性质。
2. 进行夫妻账户调查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不能随意进行。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纠纷涉及到上述共同财产,就可能需要对夫妻账户进行调查。
3. 同时,进行夫妻账户调查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规定。不能擅自查询他人账户,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如诉讼程序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和执行。
总之,是否查询夫妻账户要根据具体的纠纷情况和法律依据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