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多家银行纷纷起诉,而被执行人仅存工资可用于执行,一般会依据各债权的比例来进行分配。
首先,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采取查封、冻结等一系列措施。在执行的过程里,会特意留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接着,把剩余的工资收入按照各债权的金额比例进行划分,依次去清偿各银行的债务。比如说,要是总债务是 100 万,其中甲银行的债权是 40 万,乙银行的债权是 60 万,而被执行人的工资每月能执行 3 万,扣除必需生活费用后还剩 2 万,那甲银行就能获得 0.8 万(40 万除以 100 万再乘以 2 万),乙银行则能获得 1.2 万(60 万除以 100 万乘以 2 万),就这样一直到各债权全部清偿完或者被执行人的工资执行完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