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拖欠工资时,劳务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确要视具体情形判断。
1. 若存在委托或分包关系且劳务公司有过错。当劳务公司与班组有明确委托或分包关系,同时在班组用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比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是未履行监督职责,这种情况下,劳务公司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劳务公司的不当行为对班组拖欠工资产生了影响。
2. 若双方为独立主体且劳务公司无过错。当劳务公司与班组是独立法律主体,且劳务公司已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而拖欠工资是班组自身原因导致的,那么劳务公司通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在签订相关合同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劳务公司要加强对班组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连带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