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犯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其既遂的判定标准是: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导致出现了法律规定的那种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也就是说,即便还没有真的发生特定的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使特定对象处于可能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就算是犯罪既遂。
关于危险犯的未遂形态,具体情形如下:
1. 若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由于一些意料之外的原因,未能让特定对象进入到可能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则应认定为危险犯的未遂。
2. 例如在放火罪中,点着了引火物,结果被别人及时扑灭,未引发大面积的火灾,这种情况就构成了放火罪的未遂。
综上所述,危险犯是存在未遂形态的,这也体现了刑法对不同犯罪行为的各个阶段和程度都有相应的规定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