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那些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若能认真遵守监狱规矩,好好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表现,或者还有立功表现,这种情况下可以给予减刑。
不过,减刑之后实际要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以下期限:
1. 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来判刑期的一半。例如,判了一年两个月,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六个月。
具体能减多少刑,需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各种表现来确定:
1. 若罪犯有改正表现且立了功,可适当增加减刑幅度;
2. 若罪犯有违反规定或者违纪的行为,则可能会对减刑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