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挪用公款所造成的损失时,要从以下方面来考量:
1. 明确挪用公款的具体行为以及涉及的金额,这是确定损失的关键基础。例如,公款被长时间占用且未归还,在占用期间,这些公款原本可用于特定用途并产生经济利益,但因被挪用而无法产生,如企业因公款被挪走而错失赚钱商机,由此导致的利润损失应算在损失范围里。
2. 考虑公款被挪用之后产生的相关费用。比如因挪用公款而需额外支付的滞纳金、罚息等支出,这些额外花费也算在损失里面。
3. 若挪用公款使单位声誉受损,进而影响业务开展并造成间接经济损失,这也应被认定为损失的一部分。
总之,认定挪用公款造成的损失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要全面、准确地判断,这样才能真正弄清楚挪用公款给单位带来的损失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