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方不同意离婚时,男方出轨不一定导致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条件,仅出轨这一事实不一定能证明感情破裂。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 男方起诉离婚后,法院通常先调解,调解无效且男方无法证明感情破裂,一般判不准离婚。依据:同上述《民法典》规定,强调了调解及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
3. 若男方后续有新证据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与他人长期同居等,在一定条件下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依据:依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了感情破裂的多种情形及相应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