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18 周岁后父母是否需承担扶养义务,一般以 18 周岁为界限,18 周岁后子女在法律上被视为成年,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父母通常无需再承担扶养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若子女仍在上学或因残疾等原因无法独立生活,即便 18 周岁后,父母有经济能力且自愿继续扶养的,法律不禁止。这体现了法律对特殊情况的考量,保障子女的基本权益。法律依据:
《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形下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
3、父母离婚时对子女 18 周岁后的扶养问题有约定的,应依约定执行。例如约定一方在子女 18 周岁后继续支付抚养费等,这是双方在离婚时对子女扶养事宜的协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离婚后子女扶养的相关条款,明确了离婚时对子女扶养问题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