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自愿离婚时,只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即便一方经济困难,也不影响离婚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诉讼中主要考量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因素,经济状况并非决定性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在财产分割方面存在争议时,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分割,并非以一方经济状况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