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虽未签合同但实际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工资。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者基本权益。
1. 法律依据明确。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以是否签订书面合同为前提。
2. 辞职结算有规定。服务员辞职时,用人单位需按其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3. 维权途径清晰。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服务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建议服务员在工作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用人单位也应加强法律意识,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