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通常分一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为共同财产,所以此情况下女方可分一半。
2. 若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无特殊情况则属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
因购买时间在婚前且登记在一方名下,按法律规定属个人财产,但婚后有加名等特殊行为则转化为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
3. 若有婚姻协议约定房产归属,按约定处理,实践中还需考虑出资等因素综合判断女方是否有权分一半房产。
双方有明确约定按约定办,不受一般规定限制。实践中除取得时间、登记情况外,还需考虑出资、贷款偿还等,如婚前一方出资婚后共同还贷,女方可能对还贷部分有补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