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法院公告送达的相关内容:
1、若要通过法院公告送达,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法院会依据相关规定,在法院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受送达人诉讼文书的有关内容。公告期间为 60 日,期满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送达仅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形。如果对方并非下落不明,应尽量通过委托律师、亲友等其他方式通知对方前来应诉,以避免不必要的程序和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