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谅解书要五百万”这一说法,不能轻易认定为敲诈。倘若一方凭借威胁、要挟等方式,逼迫另一方出具索要五百万元的谅解书,并且此行为给对方带来了精神上的强制或者实际的财产损失,那便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然而,倘若是在合理的赔偿范围内,双方经过沟通达成一致,一方主动给予五百万元来获取对方的谅解,同时不存在强迫等非法行为,那么就不构成敲诈。
重点在于行为的目的、所采用的手段以及是否存在强迫性等要素。倘若对具体的情形存在疑惑,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准确地判断是否构成违法犯罪行为。比如,在商业纠纷中,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一方提出给予五百万元以获得谅解,且整个过程都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和协商,就不属于敲诈;但如果一方利用对方的弱点,强行逼迫对方出具谅解书并索要五百万元,那就是典型的敲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