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法院会及时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2、若已签收调解书,该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其内容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对方可以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撤销调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