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如果有人欠钱不还,并且还设定了抵押物,在债务履行期到了,抵押权人未得到清偿的情况下,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 与抵押人协商,可选择以抵押物折价,或者将抵押物拿去拍卖或者变卖,然后用所得的价款来受偿。
2. 若协商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经过拍卖、变卖之后,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 若价款比债权数额多,多出来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2. 若价款不够偿还债权,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来清偿。
另外需要注意:
1. 对于一些特殊的抵押物,如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限制流通的财产,不能随便拿去变卖。
2. 在变卖抵押物时,一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3. 若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