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在公司破产的时候,股东一般只是以自己当初出的钱,也就是出资额为限度,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不用承担那种连带的责任。不过,要是出现了以下情况,股东就有可能得承担连带责任。
1. 要是股东胡乱利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借着这个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损害,那这种时候就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他没法证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他自己的财产的,那他也得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说公司破产了股东就一定得承担连带责任,得结合具体的情况去好好判断和分析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