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离婚判决书若要在国内被认可为证据,需按一定步骤操作。
1. 申请承认: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准备申请书、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等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2. 法院审查:法院会着重审查多方面内容,如判决的管辖权是否合法,需确认外国法院对该案件有无管辖权;审判程序是否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等。
3. 裁定效力:若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承认条件,法院会裁定承认其效力。此后,该判决书就能在国内作为有效证据,用于再婚等相关事务证明。
建议申请人提前了解所需材料及要求,按规定准备和提交,配合法院审查工作,以顺利完成外国离婚判决书在国内的认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