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拆迁安置房发票不应按市场价开具,应按实际成本或政府规定价格等依据开具。
法律解析:
1、拆迁安置房的设立初衷是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这一性质决定了其价格不是由市场交易主导,而是依据拆迁政策和相关规定。如果按市场价开具发票,就违背了其补偿性质。
2、从税收方面考虑,按市场价开具发票可能引发税收计算错误等问题。因为税收的征收通常也是基于实际的交易性质和金额,如果不按规定依据开具发票,会扰乱税收秩序。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定来确保公平公正以及合法合规。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对发票开具等相关问题存在争议或者疑惑,及时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者有经验的房地产律师是非常必要的,这样能避免因发票开具不当而引发后续一系列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