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丈夫贷款去世后妻子无能力偿还时,需先判断债务性质再决定是否偿还及偿还范围。
法律解析:
1、若债务为丈夫个人名义所借且为个人债务,按照法律规定,以其遗产偿还,遗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妻子不必用个人财产偿还。这是基于债务的相对性原则,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其遗产为其债务的最后承担者。
2、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如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妻子在继承丈夫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这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义务,继承遗产同时也需承担相应债务。而妻子若放弃继承丈夫遗产,可免除债务偿还义务,因为继承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放弃权利也就不必承担相应义务。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复杂的债务问题难以判断债务性质或者对偿还责任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