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观点认为,虽然之前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赵某,但双方很快复婚,复婚时房屋仍然登记在何某名下,赵某对该房屋未及时予以变更登记,故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也不因离婚协议约定而成为离婚后的个人财产,即使后来变更登记为赵某,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后约定何某独自清偿原负债务,是何某为缓和夫妻关系做的让步,该协议显失公平,应当认定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该房屋属于赵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之前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已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复婚后,之前离婚协议中已经分割的原共同财产和各自所负担的原共同债务,已成为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和婚前债务,并不因复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离婚又复婚债务怎么算故该房屋应当是赵某复婚前的个人财产。复婚后签订的债务承担协议系双方出于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对原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内容的变更,该协议应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