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
单位应确保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涵盖员工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各类收入,像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都包含在内,需按月足额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要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才可适当延长,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员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二)对于非工伤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期间的待遇:
根据工作年限等因素,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员工有相应的病假工资待遇,一般是按照一定比例发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