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对于工程项目来说具有灵魂式的重要意义。因此合同风险管理也得到了施工企业的广泛重视。作为承包商,要想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就需要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风险,以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
施工合同风险主要类别
在建筑工程中风险的存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按主客观因素分类,也可以风险是否可控分类,还可以按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大小分类。但不管是哪种形式的风险,都会从环境、技术、经济等方面表现出来。本文仅按主、客观因素分类。
主观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施工准备不充分。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因施工组织设计的缺陷影响实际发生的施工费用和工期。分包商管理、技术水平不符合要求。发包人的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合同存在比较严重的纰漏;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不够完善。发包人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分包商(特别是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工。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者发出错误指令。
客观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发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条件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引起工程量增加或拖延工期。针对特殊工艺,发包人要求不合理或过于苛刻,而双方事先又没有约定。要素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因素、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如果合同中没有调价条款或调价条款写得太笼统,必然给承包商带来风险,如果承包商最初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遇价格上涨则损失更大。存贷款利率变动,汇率变化等。国家对工资、税种、税率、工作日等调整。
施工合同风险识别
有效进行合同风险识别是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一般来说施工企业进行合同风险识别的常用方法的有下列几种: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法、初始清单法、经验数据法和风险调查法。
专家调查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德尔菲法等,常用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召集企业有关高级专业管理人员开会,另一种是采用问卷式调查,由风险管理人员对高级专业管理人员发表的意见加以归纳分类、整理分析,形成总体风险表,供领导决策参考。
财务报表法。采用财务报表法进行风险识别,要对财务报表中所列的各项会计数据作深入的分析研究,通过对以往相似工程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来识别拟承揽的工程风险。
流程图法。主要是将合同从立项签订、招投标、委托授权、市场准入、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以流程图的形式绘制出来,从而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进行风险分析,提出补救措施。这种方法比较简洁和直观,易于发现关键控制点的风险因素。
初始清单法。首先将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解,再对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别从时间维、目标维和因素维进行分解,识别出建设工程主要的、常见的风险,还可以参照同类建设工程风险的经验数据(若无现成的资料,则要多方收集)或针对具体建设工程的特点进行风险调查。
经验数据法。经验数据法也称为统计资料法,即根据已承建项目的相关风险资料来识别拟承建工程的风险。
风险调查法。风险调查应当从分析具体建设工程的特点入手,一方面对通过其他方法已识别出的风险(如初始风险清单所列出的风险)进行鉴别和确认,另一方面,通过风险调查有可能发现此前尚未识别出的重要的工程风险。通常,风险调查可以从组织、技术、自然、环境、经济、合同等方面分析拟承建工程的特点以及相应的潜在风险。需要说明的是风险调查并不是一次性的,由于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完整的循环过程,因而风险调查也应该在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中不断地进行,这样才能了解不断变化的条件对工程风险状态的影响。当然,随着工程实施的进展,不确定性因素越来越少,风险调查的内容亦将相应减少,风险调查的重点也随之变化。
对于施工合同风险来说,仅仅采用一种风险识别方法是远远不够的,一般都应综合采用两种或多种风险识别方法,才能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而且,不论采用何种风险识别方法组合,都必须包含风险调查法。从某种意义上讲,前五种风险识别方法的主要作用在于建立初始风险清单,而风险调查法的作用则在于建立最终的风险清单。
施工合同风险对策的类型。施工合同风险对策有许多种,但常用的风险对策主要有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自担。各种对策均有其适用范围,但对一个具体的施工合同来说并不是只运用一种方式,往往是针对不同的施工合同综合应用。
风险回避是彻底规避风险的一种做法,即断绝风险的来源。风险回避对策的采用一般都很慎重,因为避免遭受损失的同时也放弃了获得利润的可能,一般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其一是风险可能造成相当大的损失,且发生的频率较高,其二是应用其他对策的代价昂贵,得不偿失。
风险控制是针对可控性风险采取的防止风险发生、减少损失的对策,也是绝大部分项目应用的主要风险对策。风险控制措施必须针对项目具体情况提出,即可以是项目内部采取的技术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等,也可以是采取向外分散的或减少项目承担的风险。
风险转移是合同某一方试图将自身可能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以避免风险损失。可以将风险源转移出去,或只把部分或全部风险损失转移出去。后一种方法主要分为保险转移方法和非保险转移方法。
风险自担就是将风险损失留给施工企业自己承担,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知有风险,但由于可能获得高额利润或因为企业战略考虑而需要冒险,必须承担这种风险。第二种情况是已知有风险,但若采取某种风险措施,其费用支出将大于自担风险损失。
施工合同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签订合同始终坚持“利益原则”。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承包商可以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条件,确保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立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企业对即将面临的各种风险加以分析和决策的过程。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将项目的风险管理落实到相应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班子。这种“由下而上”的方式鼓励管理者积极衡量并控制所在部门的风险,同时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使管理者还可以从降低企业或项目运营风险得到回报。
建立企业内部ERP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企业对运营项目进度和状态的实时监控。作为建筑企业动态管理信息平台,ERP整合了承建工程的业务数据,可以实时、动态地反映项目施工管理与成本信息;建立成本核算与施工管理体系,多角度反映并分析项目运营差异,降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将企业运营的工程项目所面临的风险降到最低。
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转移风险和开展索赔。合同双方都希望转移风险,推行索赔制度正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另一方面要注意向第三方转移风险。主要通过履约保证、工程保险和工程分包等方式来实现风险转移;根据目前国内的建筑市场现状,施工企业重点要做好分包管理工作,这是目前有效转移施工合同风险的重要方式。
防止借资、垫资承接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前就签订协议或者企业间借贷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无效民事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对施工企业极为不利,可能导致投入的资金不能及时收回或者无法收回。
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口头承诺和保证,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