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附属物合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根据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上附着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购买甲方的地上附着物位于
,包括
,地上附着物所占用的土地约
亩,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以附图为准)。
二、地方附着物采取置换的方式给付价款,乙方将其开发建设的_______楼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共___套与甲方的地上附着物互换,同时____方再向____方支付差价款________万元整(房本手续乙方负责办理,但所需各种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之后甲方的所有地方附着物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地上附着物及所有物品、设施,甲方不得干涉,也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三、甲方保证其对所有的地上附着物享有所有权,且权属清楚,无任何共有、担保、抵押、瑕疵等。甲方保证地上附着物所占用的土地的承包合同已经解除,该块土地已交还给村委会。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所有地上附着物归乙方所有,地上附着物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使用,乙方对地上附着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所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甲方不得干涉,甲方也不得再就地上附着物及所占用的土地向乙方及任何人主张任何权利。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本协议时,双方确认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壹佰万元整。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七、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协议的全部约定。
八、如遇国家政策变动,或遇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