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
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联系电话:
甲方现将坐落在××××××××××住房一套(东灿五楼)出售给乙方,现为明确权责,根据双方友好协商,对协议进行补充如下:
一、东灿楼梯从四层半开始到阁楼的楼梯、东灿阁楼、东灿阁楼对应上面的平顶、第2间车库(×-×轴)的所有权属乙方,甲方应向其他屋主讲明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护自身的所有权。
二、按协议书规定,甲方应在2009年7月1日前做好房产证、土地证和契证(简称三证,下同)。如甲方在2009年7月1日无法办齐三证,甲方需向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按购房款总金额(80万)的2分利月息计算,计息期从逾期之日(2009年7月1日)起计算到赔偿之日。如在2010年1月1日前,仍未办齐三证,乙方有权选择:
1、退房退款,甲方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追加赔偿80万;
2、甲方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按房款总金额(80万)的2分利月息赔偿乙方损失,计息期从协议签订之日(2007年6月5日)起计算到赔偿之日。
三、如出现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退房退款,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按房款总金额(80万)的2分利月息赔偿乙方损失,计息期从协议签订之日(2007年6月5日)起计算到赔偿之日。
四、本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二〇〇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