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一般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下是具体的判断依据和计算方式:
判断依据
? 共同财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约定优先原则: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后有书面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房产归属问题。
计算方式
在分割夫妻共有的房屋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 出资情况:包括购房款的来源、支付比例等。虽然婚后购房一般视为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能证明其出资比例远高于另一方,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
? 贡献大小: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包括对房屋的维护、装修等添附行为的投入等。这些因素虽然不直接决定房屋的归属,但可能影响分割时的补偿比例。
?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通常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分割房屋时,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或房屋的部分权益判给女方或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
综上所述,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在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判决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