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取他项权证不放贷款的分两种情形:
1、因个人征信状况出现问题或者其他让银行感觉不适合放款的证据出现,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解除贷款合同,并配合客户办理资产解押手续。
2、因银行自身原因导致款项不能及时发放,贷款合同约定了具体贷款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后仍然拒绝放款的话,这属于银行贷款合同违约。客户可以起诉银行,并就因贷款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损失向银行索赔。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合同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担保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