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加盟合同诈骗需综合主客观因素,核心在于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财物。以下是具体认定要点:
一、主观要件:非法占有目的
签约前无履约能力
无直营店或样板店仅为展示,无成功经营经验。
虚构知识产权(如伪称知名品牌、虚假授权)。
明知无能力履行仍签订远超自身实力的合同。
资金用途异常
加盟费未用于实际经营(如产品开发、技术支持),而是挥霍、转移或用于非法活动。
收取费用后逃匿或更换品牌继续行骗。
履约态度消极
签约后敷衍应付,不提供承诺的培训、选址支持等服务。
对加盟商投诉置之不理,甚至通过转移资金逃避责任。
二、客观行为:欺骗手段
虚假宣传
谎称与知名品牌合作(“贴牌”)、虚构成功案例或盈利数据。
伪造直营店经营状况,诱骗考察。
合同陷阱
冒用他人名义签约,或提供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
以小额履约(如部分培训)诱骗继续支付费用。
模式化“快招”套路
短期内频繁更换品牌,规避法律风险。
集团化运作,分工明确(网络引流、话术诱导、线下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