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