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其拖欠工资的行为违反规定,要求尽快支付工资。
(二)若协商无果,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等待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三)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