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建议保持一致。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和完善,让主体与主合同一致,能保证合同相对性,避免履行和责任承担的混乱。比如双方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后面补充协议主体也应是这两方。
(二)特殊情况依法引入新主体。若遇到债务加入或债权转让等情况,经原合同主体协商一致,可引入新主体。但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并且不能损害其他主体合法权益。例如债权转让时,要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