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土地承包法》将乡村土地承包区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进行承包经营的,才隶属家庭承包。由于安置补贴费的目的在于解决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收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具有强烈的人身性,安置补贴费只能补贴给失去土地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非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不能成为安置补贴费的给付爱人。根据《乡村土地承包法》的限定,乡村土地承包时限最低为三十年,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调整承包地,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调整的,也需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认可,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准许和县级人民政府乡下等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在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时限期满之前,遇有承包地被征收的情形,需要安置的爱人通常为承包地被征收的家庭承包方。在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人员也通常是作为家庭承包方的农户人员。家庭承包方在土地被依法征收时,只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贴费支付给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这种情形下,家庭承包方无权既要求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安置,也要求给付安置补贴费。只有在其放弃统一安置,不需要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安置的情况下,才存在请求给付安置补贴费的问题。肖涛给他派分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