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是以公司未遵守相关劳动保障条件为由申诉解除合同的,这是你的权利,而非与公司协商解除.因此公司不能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合同.公司一方若主动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有合法事由.
如果你申诉属实,并且要求解除合同,该要求是应该得到满足的.
如果你现在后悔了,不想与公司解除合同,法理上来说在劳动局作出处理决定前你可以变更你的申诉请求,如只是要求公司补缴保险,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你担心公司以你的申诉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放宽心.你申诉不是他解除合同的理由.他要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有其他合法事由,如你严重违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