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并出售的房
屋。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手写部分与印刷文字同视为双方同意
内容。更改内容需双方签字、盖章认可,方才生效。
3、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
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协商确定 。【 】中选择内容,以
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
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本合同是约定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唯一依据;任何展示、
口头约定或相关广告宣传资料等都不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不作为双方解决纠纷的权利和义务依据。
5、本合同中只约定本套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对小区其他房
屋不做任何约定和比较。
6、本合同中填写的买受人地址及其他通讯方式须能够让出卖
人以挂号信方式通知,否则出卖人不承担通知不能的责任,
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本合同涉及日期均为公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8、签约之前,为更好的保护买卖双方权益,买受人已经仔细
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已经理解,与
出卖人达成一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