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款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要注意在规定的两年申请执行期间内提出申请。若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从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从法律文书生效日起算。
(二)若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遇到不可抗力等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会发生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在此期间要留意时效情况。
(三)若出现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时效会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利用此规则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