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过三级审稿决定接受出版的稿件,出版社要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及时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稿件顺利出版和依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出版合同一般须包括的主要内容有:签约双方的名称,签约日期,作品名称;作者对合法享有该作品著作权的保证;作者转让的图书专有出版权所涉及的文种、期限、出版与发行地域;作者审读校样的责任;出版者向作者支付报酬的方式、数量和期限;图书出版权再转让所获利的分配;作者是否转让翻译权及其他从属权利;重印、再版的条件与报酬;作者样书的赠送办法和作者的优惠购书条件;废约和违反合同的责任;对一旦发行纠纷时所用解决方式的约定;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等等。这是维护作者的著作权和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的重要步骤,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保持和发展编辑与作者的良好合作关系。